发布时间:2013-01-08 08:18:46
2013年1月1日起,食品企业即将迎来行业新要求的施行,新要求包括***强制标准《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(GB28050-2011)、***强制标准《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》(GB14880-2012)、***质检总局关于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监管工作要求等。
即将实施的新规涉及面较广,包括所有预包装食品及食用植物油等产品。对现有进口食品贸易企业、国外发货人及生产商而言,这些新要求将会对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周期和流程有较大影响。为保障消费者利益,积极稳妥落实***标准及***质检总局要求,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从事进口食品贸易企业、国外发货人及生产商须提前积极应对,避免损失,建议从两方面采取措施。
一是加强标准相关内容学习。《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明确规定营养标签的强制标示内容、营养成分的名称及顺序、标示单位等内容。企业应配备具有食品***知识背景人员制作食品标签,确保所制作的营养标签符合要求,避免因数值修约或标示单位等差错影响报检资料受理时限。
二是切实履行营养标签质量***责任人职责。***明确规定,进口企业是营养标签质量***责任人,须对营养标签数据的准确性负责。企业应积极与食品生产厂商沟通,及时、***向境外发货人或生产商通报***标准及相关要求内容,明确厂商确定营养标签数值的方法,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或计算方法,从源头上确保营养标签数据符合标准要求。
免责声明: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,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,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。
风险提醒: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,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,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。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,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。过低的价格、夸张的描述、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,请采购商谨慎对待,谨防欺诈,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!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,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,如查证属实,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,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!
联系:304108043@qq.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,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,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,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!
上海奕亨进出口有限公司 电话: 传真: 联系人:
地址: 主营产品:一般贸易进口报关|上海报关|二手设备进口报关|旧机电备案|二手机械进口流程|数控机床进口报关|仪器空运进口代理|二手模具进口代理|红酒进口报关|食品商检清关
Copyright © 2024 版权所有: 产品网
免责声明: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。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您好,欢迎莅临,欢迎咨询...